

新兴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思想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专门章节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县委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2022年中共新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以开展“第一议题”、报告会和集体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2022年7月20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新兴落地落实,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022年1月,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2022年4月8日和2022年9月8日,分别在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粤办发〔2022〕3号)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22〕5号)精神。出台《新兴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完成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
三、聚焦“关键少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16部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县政府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旁听案件庭审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四、聚焦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持续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乡镇执法力量组建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将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派出机构划归镇政府管理,赋予镇级更多人事权、财政权和经济社会管理权。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基层倾斜,全县共划转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0个,其中78个下划到各镇。目前,全县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有工作人员共107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充实。
(二)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厘清政府部门职责边界。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权责清单动态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推动职权下放,为基层放权赋能。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包容审慎、证明事项承诺制等,开展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推动行政事权下放到镇级,共下放事项78项,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效能。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一次办”。梳理了一批“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的事项清单,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其中,网上办1367项、一次办952项、马上办1182项、就近办1076项,全县超过97%事项的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优化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全县共571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减时间”“减跑动”“即办程度”三项指标数据均有了大幅度提升,均达省平均值以上,571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零跑动,均可以网上办理,98.25%可以实现全流程网办,全程网办率居全市首位。
(四)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措施,做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事项退还工作。目前,全县共取消监管事项19项。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强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一是全力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实事项目。目前累计检查各类食品主体6576户,覆盖率达100%,累计完成食品抽检1075批次,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深入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高水平守护药化械安全。我县2021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市药品责任考核被评定为A级。三是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高标准抓好工业产品质量。2022年8月,广东凌丰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荣获“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称号,成为云浮市首家获得这项荣誉的企业。四是深入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相关工作受到了市政府通报表扬。
(五)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是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跨城通办”专窗,推动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基金管理、公安、税务、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司法行政、交通运输等方面超过3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能够“跨省办理、省内通办”以及全市通办。二是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2022年,新增12件一件事主题服务。三是推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秒办秒批”。目前,全县有101项事项支持“容缺受理”、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方面推出3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秒批秒办,进一步提高办事便捷度。四是持续提高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能力,高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目前,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部门25个、可办事项832项,2022年中心各进驻窗口单位办件量(包括窗口办件量、网上办件和自助终端办件量)合计近25万件。五是持续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务服务监督水平。推动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
(六)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统筹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立了新兴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和协调推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出台《新兴县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和《新兴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二是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三是组织开展“千所联千会”暨送法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法治体检活动,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防范法律风险。四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实现“免证办”。推出第一批共755项审批事项开展“免证办”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免提交、扫码亮证办”。目前,全县共调用电子证照3388张次,大幅提升办事便利度。在2021年度全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有关情况的通报中,我县的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时间为0.07天,在云浮市排名第一,开办企业的网办率达到100%,受到市政府的通报表扬。
(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2022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为行政管理提供依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及时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全面梳理县政府和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作出废止或修改。
(八)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各镇、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2年全县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三是积极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中县政府聘请了6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2年,审查各类文件612件,确保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30个部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公示事前信息、行政执法信息。30个部门均设置了法制审核人员。29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开展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实现县镇两级全覆盖。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力量。2022年,开展“广东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培训60多场次,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976个。三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时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2年共组织14场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指导。2022年10月,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对12个镇综合执法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堵点、难点问题,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十)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基层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把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确保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2022年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952宗,调解成功947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48%。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5宗,其中不予受理6宗,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9宗,办结62宗。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时答辩和参加庭审,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38件,已结案15件,案件全部胜诉。
(十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向社会公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各镇、各部门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及电子邮箱,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对收到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答复,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五、工作成效
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和融湾战略,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效明显,行政效能显著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1年度全市法治建设考评获得优秀等次。2022年3月,新兴县1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2022年7月,县司法局簕竹司法所获人社部、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表彰,是云浮市唯一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是全省受表彰的15个先进集体之一。簕竹镇人民政府被表彰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全省表彰8个的集体之一。2022年9月,东成镇碧塘村和大江镇合河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22年11月,天堂镇朱所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六、存在不足及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新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县的“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担负起全面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优化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县、镇两级政府法治机构建设,着力解决法治人员配备不足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在新兴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用高水平的法治建设为园区经济发展、镇域经济发展、资源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行政执法硬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保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广东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工作的全面落实。研究解决执法重心下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执法不脱节不缺位。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普法宣传工作,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和“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实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机关工作、融入学校教育、融入乡村(社区)治理,为新兴县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