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广东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发布时间:
202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年加快2.0个百分点。12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7%。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增长2.8%,餐饮收入增长2.7%。
2025年,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日用品类分别增长9.4%、3.3%、5.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化妆品类分别增长3.6%、1.7%;体育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分别增长28.6%、15.9%、25.6%,家具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分别增长23.3%、12.0%。
2025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5.2%,比2024年提高8.2个百分点。12月份,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31.1%。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