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一季度广东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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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2%。
按消费形态分,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3.1%,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增长6.1%。
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日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7.3%、7.4%、5.6%、2.4%、1.6%;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分别增长26.9%、6.4%、5.1%、0.1%。
一季度,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1.4%。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来源:广东统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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