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遴选优质机构(企业)承建与运营“新兴县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
为落实省、市、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健全我县就业和民生保障服务体系,推进技能培训城乡一体化,促进我县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助推我县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有效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工作,促进劳动者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新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我局特向社会征集遴选优质机构(企业)承建与运营“新兴县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具体征集遴选要求及条件如下:
一、项目建设场地情况
(一)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新兴县职业教育中心的“人社培训大楼”,培训大楼建筑面积约为6740㎡。
(二)项目建设计划分为两期:
第一期:将“人社培训大楼”作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总基地的场地,范围为“人社培训大楼”一楼、二楼以及三楼的电脑室,该范围由新兴县免费提供给中选机构(企业)使用,期限初定6年;由中选机构(企业)投入装修和设备设施购置安装。
第二期:建设范围为“人社培训大楼”的三楼、四楼、五楼和县“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等分基地,合作共建的具体情况届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选机构(企业)和分基地所在企业具体商定。
二、建设内容要求
(一)结合新兴县区域内主导产业建设“机器人实训”、“电气故障排除”、“电子实训室”、“电气安装实训室”、“PLC编程”实训室及基地需求的其他功能室,中选机构(企业)须完善各实训室设备设施,具体各实训室建设方案按照中选机构(企业)结合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兴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兴县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新人社[2023]99号)制定。
(二)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积极支持中选机构(企业)利用总基地场地设立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
(三)基地建成后须充实基地评价功能,中选机构(企业)须按照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积极引入市内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参与基地实训工作。
三、基地的日常运维与管理
中选机构(企业)同时须负责基地日常运维与管理,并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切实加强我县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助力我县按年度完成市人社局下达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任务;
(二)基地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的场地、设备、课程、师资等优质软硬件支持,为社会紧缺职业(工种)人才才开展多渠道、多层次、高质量的技能提升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充分根据企业所需,联合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辅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辅导企业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辅导企业或机构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
四、参选机构(企业)相关条件与标准
(一)在我省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在我省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在我省有与企业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评价工作的;
(三)有建设技能培训(实训)基地或运营技能培训(实训)基地的;
(四)有专业管理和师资团队的;
(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征信不良记录,近3年内未收到任何行政处罚的;
(六)自身是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企业(机构)或被认定为省级重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可优先考虑。
五、评分标准
新兴县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合作共建单位遴选评分指标(详见附件)
六、其他须知事项
1、中选机构(企业)建成基地运营后实行自负盈亏,运营过程中费用自行解决;
2、场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由县人社局与中选机构(企业)视运营情况再作具体商定,如提前退场的中选机构(企业)须作出书面申请;
3、场地用途除公告用途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七、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企业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2日。
请按照遴选评分指标分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各一套报送至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培训股(联系人:何国浪,电话:2913550),具体提交的材料参见附件。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