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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云浮市新兴县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1:21 来源: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六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43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六批)的通知》(云财农〔2023〕79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云浮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与要求

  我县2023年共需培育高素质农民120人,培训项目专项资金36万元。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聚焦产业问题优先设置专业专题培训班,制定培训课程表,教学内容分为以下三个模块实施:

  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8%。综合素养课必须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党的知识,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科学素养、乡村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内容,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深入开展科普进农民课堂活动。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55%。应围绕粮食作物、油料、蔬菜、水产、畜禽或属地其他农业产业特色优势设置鲜明的培训主题,课程可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技术、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增产提质、农机装备、防灾减损、无人机飞防、良种识别、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绿色发展、美丽乡村、“三品一标”、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加工、农企管理、金融保险、品牌创建等内容。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聘请实训学习基地相关人员授课,介绍基地规模特色、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提升高素质农民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水平。第三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5%。包括组织学员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学习;到省(市)电商产业园、省农村实用人才(数字化类)培训基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或县(区)电商基地(以上统称为电商学习基地)参观学习;聘请企业高管授课,开展电商、直播技能培训,通过成功案例剖析,提升高素质农民电商运营水平。

  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培训学员满意度≥85%。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培训机构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并愿意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和详细的培训方案。

  4、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7、能够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

  8、中选单位须按规定发放本次遴选邀请专家费用。

  9、被遴选出的培训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如发现培育机构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任务。

  三、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形成全面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机构资质、机构简介、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关键设备条件和实训基地情况、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情况及成功案例、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保障措施)和详细的培训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具备遴选条件相关资质证明等佐证材料。

  2.专家评审。公告结束后,由我局向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抽取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3年云浮市新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本次遴选资料投递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9日。报名材料于2024年1月11日前将纸质版资料(盖章)一式4份邮寄到新兴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文化路46号新兴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股)。

  联系人:欧翠英   甘少微  联系电话:0766-2978109

             

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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