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新兴县直属学校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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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经各学生申请、学校评审、校内公示等程序,直属学校确定了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经我局审核,现将受助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新兴县直属学校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名单.xls
新兴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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