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 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9号新兴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766-2976330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人/原权利人 | 权属来源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实测面积 | 不动产 拟确权面积 | 备注 |
1 | 445321101209JC60325F00010001 | 李锦龙 | 自建 | 新兴县车岗镇郎头村委会井干第一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21.34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1.34平方米 | 用地面积:21.34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1.34平方米 | 建成时间: 1988年1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2 | 445321101209JC60324F00010001 | 李锦龙 | 自建 | 新兴县车岗镇郎头村委会井干第一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148.42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367.46平方米 | 用地面积:61.2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151.5平方米 | 建成时间: 2023年8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3 | 445321101209JC60323F00010001 | 李锦龙 | 自建 | 新兴县车岗镇郎头村委会井干第一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29.57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9.57平方米 | 用地面积:29.57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9.57平方米 | 建成时间: 1988年1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4 | 445321101209JC60322F00010001 | 李锦龙 | 自建 | 新兴县车岗镇郎头村委会井干第一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26.4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6.4平方米 | 用地面积:26.4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6.4平方米 | 建成时间: 1988年1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