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 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9号新兴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766-2976330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人/原权利人 | 权属来源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实测面积 | 不动产 拟确权面积 | 备注 |
1 | 445321112210JC90076F00010001 | 盘国利、黄华英 | 继承 | 新兴县天堂镇南顺村委会下榄第五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12.4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12.4平方米 | 用地面积:12.4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12.4平方米 | 建成时间: 1984年12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2 | 445321112210JC90047F00010001 | 盘国利、黄华英 | 继承 | 新兴县天堂镇南顺村委会下榄第五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95.35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09.88平方米 | 用地面积:95.35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09.88平方米 | 建成时间: 2010年8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3 | 445321112210JC90044F00010001 | 盘国利、黄华英 | 继承 | 新兴县天堂镇南顺村委会下榄第五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68.59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68.59平方米 | 用地面积:68.59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68.59平方米 | 建成时间: 1986年5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