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9号新兴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766-2976330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坡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新兴县新城镇坡边村委会 | 445321100215JA00029W00000000 | 土地:1.1457公顷 | / | / |
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