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撤销新兴县采字〔2024〕00033号、00279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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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兴县林业局调查核实,新兴县采字〔2024〕00033号及00279号《林木采伐许可证》所涉及的采伐范围内,部分林地属天堂镇五东村委会山塘角村民小组所有,且已流转给李学飞经营管理。林木采伐申请者叶金龙在申请过程中,隐瞒了该部分林木由他人承包经营的事实,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两证中所涉以下林木采伐许可内容予以撤销:
新兴县采字〔2024〕00033号《林木采伐许可证》中的小班445321010012000200601(面积1.5225公顷,蓄积32.9立方米)。
新兴县采字〔2024〕00279号《林木采伐许可证》中的小班445321010012000200601(面积1.4877公顷,蓄积121.1立方米)。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兴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6-2551199(新兴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东60号
新兴县林业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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