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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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4号)要求,我县对本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过市级复核,认定我县达到评估要求,同意并推荐我县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督导评估。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内容为《新兴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评报告》,公示时间为9月22日-9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28日前向新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应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甘绍武,0766-2978286。
电子邮箱:cqb286@163.com。
特此公告。
新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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