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9号新兴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766-2976330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人/原权利人 | 权属来源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实测面积 | 不动产 拟确权面积 | 备注 |
1 | 445321100209JC00067F00010001 | 罗志芳 | 自建 | 新兴县新城镇庞村村委会第十二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48.72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48.72平方米 | 用地面积:48.72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48.72平方米 | 建成时间:1986年5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2 | 445321100209JC00068F00010001 | 罗志芳 | 自建 | 新兴县新城镇庞村村委会第十二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28.06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4.38平方米 | 用地面积:28.06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24.38平方米 | 建成时间:1988年12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3 | 445321100209JC00069F00010001 | 罗志芳 | 自建 | 新兴县新城镇庞村村委会第十二村民小组 | 用地面积:80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126.67平方米 | 用地面积:80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126.67平方米 | 建成时间:1996年2月 至今未改建、翻建、扩建 |
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