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延续事项提示(2025年10月28日)
下列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采矿权人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申办的,采矿许可证将自行废止。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8日
第一批(次)即将到期采矿权
序号 | 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有效期止 | 状态 | 剩余有效期(天) |
1 | C4453002010117120079969 | 新兴县泰野石矿有限公司 | 2026-1-22 | 即将到期 |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