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台镇良田集体土地所有权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0:59 来源: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大中小】
权利人广东省新兴县水台镇良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证号:新府集有(2012)第001152号,坐落于新兴县水台镇良田村,面积为17.2754公顷,于2026年1月,我中心已依职权办理变更登记并注销上述1个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上不动产权即日起作废。
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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