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云浮市新兴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乡村振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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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新兴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乡村振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我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新兴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乡村振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以下简称《使用方案》),方案于2026年3月10日经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为切实做好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审核和备案工作,现将《使用方案》公告如下:
一、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居住、公共服务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推动区域性供电设施,教育、文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型储能设施、殡葬设施、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项目等22个建设项目落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号〔2025〕2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编制《使用方案》落实用地建设规模。
二、周转规模使用情况
《使用方案》使用地块位于新兴县12个镇(新城镇、东成镇、太平镇、车岗镇、六祖镇、天堂镇、稔村镇、簕竹镇、水台镇、河头镇、大江镇、里洞镇),地块共使用周转规模59.3763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现调整为村庄用地、城镇用地和其他用地。《使用方案》涉及使用地块使用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图见附件。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使用方案》已于2026年3月10日通过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使用方案》成果向社会公告。
四、公告方式
在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步在用地涉及的政府和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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