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新)文综罚字〔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3-18 08:45
来源:新兴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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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兴县登峰互联网上网服务部 | 行政相对人 类别 | 个人独资企业 |
证件类型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证件号码 | 445321200030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445321MA56540P43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欧*登 |
案件名称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文综罚字〔2026〕3号 |
行政处罚 内容 |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违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处罚日期 | 2026年3月18日 |
行政处罚 机关 | 新兴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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