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遴选广告公司从事规划许可相关业务公示打印及张贴安装工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透明度,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单位规划许可业务工作实际,现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广告公司,承担规划许可相关业务公示的打印、制作及张贴安装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二、遴选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见附件(2026年公示项目用户需求书)
三、遴选条件
1.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打印、安装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相关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设计、制作、安装团队,具备相应的打印设备、制作场地及张贴工具,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场地证明或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
1. 熟悉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许可公告设置的相关要求,能够准确理解遴选人提供的资料内容,确保打印、张贴内容符合规范,无遗漏、无错误。
2. 具备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有明确的服务流程和应急处理机制,能够快速响应遴选人的服务需求,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服务任务,可提供相关服务方案或书面声明。
3. 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类似规划许可公告、政务类广告打印张贴相关服务业绩优先(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合同签订时间需在遴选公告发布前3年内),具备丰富的相关服务经验。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云浮市新兴县广兴大道中39号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股(一室)
3.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近3年内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等);
(4)设备、场地证明材料(如设备购置发票、场地租赁合同等)或书面声明;
(5)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6)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
(7)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机制、报价说明等)。
4. 报名要求:报名资料需齐全、规范,复印件需清晰可辨,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我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查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信用状况、设备能力等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将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进入评审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通知,且不退还报名资料。
1. 我局将召开工作会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2.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单位资质、服务业绩、设备能力、服务方案、信用状况等。
由我局班子会根据评审情况讨论确定中选单位,并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有异议的,核实情况后依法依规处理。
1. 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评审或中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遴选人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其参与相关遴选活动,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2.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报名单位因报名、评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身承担,遴选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中选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按照遴选人要求做好服务准备工作,按时启动服务,若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遴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 服务期间,遴选人将定期对中选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并重新遴选。
5. 本公告由新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766-2979721
联系地址:云浮市新兴县广兴大道中39号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股(一室)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年3月25日
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