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新兴县2025年9月、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选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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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广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归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办法(试行)》(粤应急〔2025〕49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同时将云浮市新兴县2025年9月、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待安置岗位、选岗规则、选岗排序和量化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转岗消防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云浮市新兴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现将选岗工作方案予以公告:
一、选岗时间
初定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选岗地点
云浮市新兴县应急管理局1楼会议室
详细地址:新兴县新城镇黄岗开发区11号
三、选岗对象
云浮市新兴县2025年9月、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
四、参会单位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拟用人单位。
五、选岗方式
此次采用赋分选岗,分数由总队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和安置地省级以上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机构盖章确认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表》确定,选岗排序由评分高者至低者依次选岗。
六、选岗工作流程
(一)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负责同志宣读选岗规则;
(二)介绍本次退出消防员基本情况和部队服现役量化评分、排序情况及拟用人单位名单;
(三)有关单位介绍备选岗位的工作地点、具体岗位、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情况;
(四)参加选岗人员依次选岗签定确认表;
(五)宣布选岗结果。
七、选岗规则
(一)转岗退出消防员选岗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并签名,须将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各种技能证书原件和相应证书1份复印件携带齐全。
(二)转岗退出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不能按时到场选岗的,或不到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取消选岗资格,由排名后一位的转岗退出消防员递补选岗。
(三)参加选岗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现场,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选岗结束后应尽快离开选岗现场。
(四)选岗时应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提前了解各岗位要求,将心仪岗位自行排序,确保现场选岗顺畅。
(五)选岗时间为每人5分钟,实行“选一岗、消一岗”,选定岗位后现场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转岗退出消防员签字(按手印)确认后不得更改。选岗结果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按有关程序为选岗成功的退出消防员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移交档案,明确到接收单位报到时限和具体要求。
(六)转岗消防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
(七)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待遇。
(八)本规则由云浮市新兴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云浮市新兴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66-2977892。
附件:1.云浮市新兴县2025年9月、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和排序表
2.云浮市新兴县2025年9月、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云浮市新兴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
(代章)
2026年5月17日
附件1:
云浮市新兴县2025年9月、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和排序表
附件2:
云浮市新兴县2025年9月、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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