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 移动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新兴县2026年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17:30 来源:新兴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

20261

据《新兴县适龄儿童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和2026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26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公布如

一、2026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学区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学区一

实验小学

8

360

多宝路与484县道交叉口至大南路与多宝路交叉口以南,大南路与多宝路交叉口至大南路与建设南路交叉口以东,建设南路至果园路以北,果园路与平南路交叉口以东约80米处T字路口起经平康教师村、环城中学门前道路以东,茅园路与较场路交叉口至西门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以南,环城西路与西门路交叉口至西街与中山路交叉口以南,中山路与西街交叉口至东街与环城东路交叉口以南,东街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至环城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以东,环城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至东门大桥与东堤中路交叉口以南,东门大桥与东堤中路交叉口至小南路与二环路交叉口以西。


新城镇中心小学

6

270



新城镇凤凰小学

10

450



小计

24

1080


学区二

翔顺实验学校

8

360

茅园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至茅园路与西门路交叉口以东,茅园路与西门路交叉口至东街与环城东路交叉口以北,环城东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至环城北路与茅园路交叉口以南;广兴大道西与二环路北段交叉口至二环路北段与筠州路交界口以南,二环路北段与筠州路交叉口至筠州路与升平路交叉口以南,筠州路与升平路交叉口至升平路与文兴路交叉口以西,升平路与文兴路交叉口至文兴路与育才南路交叉口以南,文兴路与育才南路交叉口至育才南路与广兴大道中交叉口以西,育才南路与广兴大道中交叉口至广兴大道中与茅园路交叉口以北,广兴大道中与茅园路交叉口至广兴大道西与二环路北段交叉口以北。


新城镇西街小学

6

270



新城镇枫洞小学

1

45



小计

15

675


学区三

惠能小学

10

450

二环路北段与新州大道北交叉口至黄岗大道以东,二环路北段与新州大道北交叉口至二环路北段与沿江北路交叉口以北,二环路北段与沿江北路交叉口至沿江北路与东门大桥交叉口以东,东门大桥以北,东门大桥与东堤中路交叉口至东堤中路与小南路交界口以东,小南路以东。


新城镇昌桥小学

4

180



新城镇洞口小学

4

180



新城镇三挺小学

0

0



小计

18

810


学区四

翔顺育才学校

8

360

广兴大道中与茅园路交叉口至广兴大道西往簕竹方向路段至以南,广兴大道中与茅园路交叉口至茅园路与较场路交叉口以西,茅园路与较场路交叉口至西门路与城西路交叉口以北,西门路与城西路交叉口起经环城中学、平康教师村前路段以西,果园路与平南路交叉口以东约80米处T字路口至果园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以南,环城南路与建设南路交叉口至建设南路与大南路交叉口以南,建设南路与大南路交叉口至大南路与多宝路交叉口以西。


新城镇南外小学

2

90



新城镇平康小学

1

45



新城镇雨洞小学

0

0



小计

11

495


学区五

翔顺敏行小学

10

450

黄岗大道以西,黄岗大道与站前路交叉口至二环路北段与新州大道北交叉口以西,二环路北段与新州大道北交叉口至二环路北段与沿江北路交叉口以南,沿江北路以西,沿江北路与东门大桥交叉口至环城北路与茅园路交叉口以北,环城北路与茅园路交叉口至茅园路与广兴大道中交叉口以东,茅园路与广兴大道中交叉口至广兴大道中与育才南路交叉口以南,广兴大道中与育才南路交叉口至育才南路与文兴路交叉口以东,育才南路与文兴路交叉口至文兴路与升平路交叉口以北,文兴路与升平路交叉口至升平路与筠州路交叉口以东,筠州路以北,筠州路与二环路北段交界口至二环路北段与广兴大道西交叉口以北,二环路北段与广兴大道西交叉口至广兴大道西往簕竹方向路段至以北。


新城镇州背小学

6

240



新城镇黄岗小学

1

45



新城镇联群小学

1

45



新城镇枫冼小学

1

45



小计

19

825


总计

87

3885

学区三新城镇小学、学区四新城镇小学暂停招收一年级学生



二、报名办法

(一)户籍类儿童报名办法

1.报名流程

2.网上预约报名方法

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页面选择与儿童户籍对应的学区,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提交。

注:(1户籍类儿童指拥有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的儿童,家长网上预约报名时选择与儿童户籍对应的学区;2请家长按照报名流程先线上预约,并在信息提示的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到报名点提交资料;每位申请入学儿童只能派一位家长到现场报名,儿童不需到场

3.招生日程

阶段

时间

备注

网上预约报名

518-520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页面选择与儿童户籍对应的学区,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预约

现场报名

523-524

到各学区经办学校现场报名

公示户籍生名单

526-528

在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和线上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经办报名学校反映,由经办报名学校进行复核。

公布户籍生名单

529

由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抽签

63

若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可提供学位数,则采用抽签确定入读名单;若无出现此情况,则直接进入下一阶段。抽签结果在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和线上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经办报名学校反映,由经办报名学校进行复核。

公示抽签结果

63-65

公布户籍生录取名单

66

在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和线上公布。

户籍类儿童到相应学校注册

67

为避免人群聚集,由学校组织录取儿童分批到校注册。(包括志愿报读学区内某所学校的人数没有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安排入读的户籍类儿童。)

未中签者,则根据志愿顺序,看申请人第二志愿填报的学校在录取完第一志愿填报儿童后,是否还有剩余学位。若还有剩余空位,则要看同在第二志愿填报该学校的儿童数量。如果出现报读儿童数量超过该学校剩余学位数的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如无出现上述情况,则进入积分入学阶段。

第二轮抽签

610

若第一轮抽签后,出现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剩余学位数,则采用抽签确定入读名单;若无出现此情况,则直接进入下一阶段。抽签结果在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和线上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经办报名学校反映,由经办报名学校进行复核。

公示第二轮抽签结果

610-612

公布第二轮户籍生录取名单

613

在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和线上公布。

户籍类儿童到相应学校注册

613

为避免人群聚集,由学校组织录取儿童分批到校注册。

4.提供材料(原件及一式一份A4复印件)

1)儿童户口簿(户主页和儿童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2)儿童的出生证明

3)《新兴县户籍类儿童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可以填写不超过所属学区内学校数的志愿)

5.录取办法

按儿童申请志愿先后次序安排入学。若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可提供学位数,则采用抽签确定入读名单(抽签办法另行通知)。未中签者,则根据志愿顺序,看申请人第二志愿填报在录取完第一志愿填报儿童后,是否还有剩余学位。若还有剩余空位,则要看同在第二志愿填报该学校的儿童数量。如果出现报读儿童数量超过该学校剩余学位数的情况,则继续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录取的名单,以此类推。

(二)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1.报名流程

注:为避免人群聚集,每位申请入学儿童只能派一位家长到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儿童不需到场。

    2.招生日程

阶段

时间

备注

现场报名

522-523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入学咨询处;

2.截止报名时间:523日下午5:00

公示政策照顾人员名单

526-528

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反映,由县教育局进行复核。

公布录取名单

66

由县教育局在政府网站公布。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到相应学校注册

67

为避免人群聚集,由学校组织录取儿童分批到校注册。

3.提供材料(原件及一式一份A4复印件)

1)儿童的监护人是父母的提供如下材料

儿童户口簿(户主页和儿童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儿童的出生证明

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赁证明等)

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新兴县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提交材料一览表》)

《新兴县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2)儿童的监护人是除父母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提供如下材料

儿童户口簿(户主页和儿童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委托监护的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委托监护的裁决书

儿童的出生证明

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赁证明等)

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新兴县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提交材料一览表》)

《新兴县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4.录取办法

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三)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1.报名流程(如招收户籍类儿童时,不需进行第二轮抽签的,则按下图时间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招收户籍类儿童时,需进行第二轮抽签的,按下图时间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注:(1)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共同居住的儿童,包括: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非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的;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的;③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儿童。家长网上预约报名时请选择对应学区(如户籍类儿童入学不需进行第二轮抽签的,积分入学网上预约二维码公布时间为6月8日户籍类儿童入学需进行第二轮抽签的,积分入学网上预约二维码公布时间为6月14日)。在同一申请阶段只能报读同一个学区的学校,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家长按照报名流程先网上预约,并在信息提示的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到报名点提交资料;每位申请入学儿童只能派一位家长到现场报名,儿童不需到场。

2.招生日程(如招收户籍类儿童时,不需进行第二轮抽签的,按下图时间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阶段

时间

备注

公布各学区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

68

由县教育局在政府网站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公布

网上预约报名

68-611

家长扫描学区二维码,进入页面选择与居住地对应的学区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预约。

现场报名

614-615

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或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给家长,家长可修正、补充、完善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

家长对初审退回的材料进行修正提交

616-617

再次提交截止时间:617日下午5:00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提高分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区经办学校再次审核材料并复核积分

618


公示申请人名单和积分

618-621

在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和线上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经办报名学校反映,由经办报名学校进行复核。

公布申请人名单及各学区最低积分线

622上午

根据学区招生地段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到可安排学位总数的最后一名的积分,作为该学区最低积分线,由县教育局政府网站公布。

第一次录取

622下午

各公办小学将达最低积分线的申请人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按申请人志愿的次序满额录取(即按积分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次录取名单由各学区经办学校在学校门前和线上公布。

第一次录取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学校注册

623

为避免人群聚集,由学校组织录取儿童分批到校注册。

公布各学区内各学校第一次录取后剩余学位情况

623

由县教育局政府网站公布第一次录取后剩余学位情况

第一次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到所属学区或其他仍有剩余学位学区的报名经办学校提交第二次申请志愿表

624

申请人在志愿表中可填写一个或不超过报读学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的志愿;每位申请入学儿童只能派一位家长到现场提交志愿表,儿童不需到场。

第二次录取

625

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再次申请人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按申请人志愿的次序满额录取(即按积分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二次录取名单由各学区经办学校在学校门前和线上公布。

第二次录取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学校注册

626

为避免人群聚集,由学校组织录取儿童分批到校注册。

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积分达不到最低积分线或放弃积分入学录取的县城区适龄儿童到县城区邻近乡镇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读。

627-630

如不接受统筹安排的,则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带回原户籍地就近入学(已放弃县城区户籍生学位的除外)或自行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招收户籍类儿童时,需进行第二轮抽签的,按下图时间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阶段

时间

备注

公布各学区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

614

由县教育局在政府网站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公布

网上预约报名

614-616

家长扫描学区二维码,进入页面选择与居住地对应的学区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预约。

现场报名

622-623

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或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给家长,家长可修正、补充、完善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

家长对初审退回的材料进行修正提交

624-625

再次提交截止时间:625日下午5:00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提高分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学区经办学校再次审核材料并复核积分

626


公示申请人名单和积分

626-628

在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门前和线上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经办报名学校反映,由经办报名学校进行复核。

公布申请人名单及各学区最低积分线

629

根据学区招生地段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到可安排学位总数的最后一名的积分,作为该学区最低积分线,由县教育局政府网站公布。

第一次录取

629

各公办小学将达最低积分线的申请人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按申请人志愿的次序满额录取(即按积分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次录取名单由各学区经办学校在学校门前和线上公布。

第一次录取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学校注册

630

为避免人群聚集,由学校组织录取儿童分批到校注册。

公布各学区内各学校第一次录取后剩余学位情况

630

由县教育局政府网站公布第一次录取后剩余学位情况

第一次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到所属学区或其他仍有剩余学位学区的报名经办学校提交第二次申请志愿表

72上午

申请人在志愿表中可填写一个或不超过报读学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的志愿;每位申请入学儿童只能派一位家长到现场提交志愿表,儿童不需到场。

第二次录取

72下午

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再次申请人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按申请人志愿的次序满额录取(即按积分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二次录取名单由各学区经办学校在学校门前和线上公布。

第二次录取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学校注册

73

为避免人群聚集,由学校组织录取儿童分批到校注册。

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积分达不到最低积分线或放弃积分入学录取的县城区适龄儿童到县城区邻近乡镇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读。

74-77

如不接受统筹安排的,则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带回原户籍地就近入学(已放弃县城区户籍生学位的除外)或自行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3.提供材料(原件及一式一份A4复印件)

1)儿童户口簿(户主页和儿童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2)儿童的出生证明

以上3项资料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

4)各项积分凭据资料(见《新兴县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5《新兴县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可以填写不超过所属学区可提供学位给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的学校数的志愿)

4.录取办法

对学校招生地段范围非户籍类儿童,即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用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读。

  (四)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与现场报名地点

经办报名学校

现场报名地点

学区一

新兴县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前大堂

学区二

新兴县翔顺实验学校

翔顺实验学校电教室

学区三

新兴县惠能小学

惠能小学教学楼一学术报告厅

学区四

新兴县翔顺育才学校

翔顺育才学校综合楼一楼大堂

学区五

新兴县翔顺敏行小学

翔顺敏行小学1号楼一楼报告厅

       三、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点

新兴县教育局一楼入学咨询处

开放时间:518日至7月上旬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二)咨询电话(咨询时间:518日至7月上旬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1.新兴县教育局:0766-2978299

2.各学区经办报名学校

1)学区一

新兴县实验小学0766-29267370766-2926568

2学区二

翔顺实验学校:0766-29897670766-2989768

3)学区三

惠能小学:0766-2955293 ,0766-2955331

4)学区四

翔顺育才学校0766-29221850766-2922912

5)学区五

翔顺敏行小学:0766-69685660766-6968567


附件:

1.新兴县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及学区划分平面图

2.新兴县户籍类儿童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3.新兴县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4.新兴县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提交材料一览表

    5.新兴县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6.新兴县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下载地址:


新兴县教育局

                                                          2026518




关于本网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标识码 4453210026   ICP备案号: 粤ICP备12036698号

主办: 新兴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兴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

新媒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