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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新兴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新州水厂、大江水厂、里洞水厂)》的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5 17:05 来源: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字号:

关于《云浮市新兴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新州水厂、大江水厂、里洞水厂)》的批后公告

  

         我局编制《云浮市新兴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新州水厂、大江水厂、里洞水厂)》(以下简称“《落实方案》”),《落实方案》于2026年7月10日经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为切实做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审核和备案工作,现将《落实方案》公告如下: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新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是落实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的重点民生工程。新州水厂、大江水厂、里洞水厂为该一体化项目重要建设内容。为满足新州水厂、大江水厂、里洞水厂的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编制《落实方案》落实用地建设规模。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落实方案》落实地块位于新兴县3个镇(大江镇、六祖镇、里洞镇),地块共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6467(椭球面积)。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河流水面),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供水用地)。《落实方案》涉及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落实方案》已于2026年7月10日通过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落实方案》成果向社会公告。

         四、公告方式

          在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步在用地涉及的镇人民政府、村委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

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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