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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4-25 00:00 来源:新兴县法制局 浏览次数:-字号:

一、为什么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为主,辅之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这些制度都强调以户籍、收入和财产作为资格条件。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但因疾病、年老、残疾、教育等刚性支出较大造成实际生活非常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户籍不在本地导致无法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贫困家庭,以及因火灾、交通事故、小型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阶段性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当遭遇急难事件,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缺乏相应的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就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补“短板”、扫“盲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使这些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二、制订《新兴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依据
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粤府办[2015]3号)、《云浮市实施〈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细则》(云府办[2015]32号)有关规定和精神。
三、主要内容
《新兴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共八章三十一条,规定了救助范围、救助原则、部门职责,根据遭遇困难的缓急程度实施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以及资金筹措、责任追究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将社会力量参与写入《细则》,明确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另外,《细则》对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申请人申请临时救助也有明确的规定,使临时救实现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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