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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发布时间:2023-08-22 09:21 来源:新兴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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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动火

以下事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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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2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3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4 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5 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6 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从源头做好防范

才能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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