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兴县2021至2022审计年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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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县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全县2021至2022审计年度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21至2022审计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情况。抽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数据局、新成工业园管委会、县疾病控制中心、水台卫生院、河头卫生院等单位。审计工作得到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县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新兴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政策落实情况
1.总体政策保障情况
我县将疫苗安全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新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新兴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将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强化预防接种安全能力建设,确定新兴县人民医院为我县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成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治专家组,负责我县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县疾控中心制定了《新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库应急预案》《新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过程应急预案》,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全流程安全运行。
在经费保障方面,《新兴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及公开的通知》(新财〔2021〕55号)批复我县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改造经费、2021年一类疫苗接种专项经费和2021年冷链专项经费分别为18万元、94.4万元和6万元。至审计时,一类疫苗接种专项经费18万元全部拨付到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改造经费94.4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2021年冷链专项经费6万元已完成支付4.75万元。
在检查监督方面,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云市监科字﹝2021﹞1号)要求,于2021年1月至8月,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疫苗流通和使用、冷链设备状况等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2.疫苗流通、保存管理方面
我县二类疫苗由新兴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进行网上采购,由县疾控中心配送至各预防接种门诊。
经审计实地核查,新兴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有2个,建于2020年11月,与存储需求相适应。冷库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报警的设备以及备用制冷机组、备用发电机组;配有冷藏车2台,购置于2018年2月,有自动控制、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的功能。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对疫苗接收、购进、储存、配送有完整记录;对回收的不合格疫苗,在同级药品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监督下销毁。
3.疫苗预防接种管理情况
新兴县现有常设预防接种门诊30家,其中:常规儿童预防接种门诊12家,产科门诊4家。我们对河头镇、水台镇卫生院疫苗接种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河头镇、水台镇两家中心小学、两家幼儿园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
(1)新兴县河头镇卫生院用于储存疫苗的设备有6个,其中:冷库1个(购于2020年10月),医用低温冰箱1个(购于2019年9月),医用冷藏箱3个(购于2020年12月),普通冰箱1个(购于2017年12月)。在疫苗管理方面,“广东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系统”内的疫苗库存数和现场盘点的疫苗库存数一致。在疫苗接种方面,实施接种前均要求监护人/受种者填写知情同意书,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操作。
(2)新兴县水台镇卫生院用于储存疫苗的设备有4个,其中:冷库1个(购于2020年10月),医用低温冰箱1个(购于2019年9月),医用冷藏箱2个(购于2020年12月)。在疫苗管理方面,“广东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系统”内的疫苗库存数和现场盘点的疫苗库存数一致。在疫苗接种方面,实施接种前均要求监护人/受种者填写知情同意书,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操作。
(3)河头镇、水台镇两家中心小学、两家幼儿园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情况:经审计调查,河头镇、水台镇两家中心小学、两家幼儿园在招收新生时,均要求学生家长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把情况登记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对没有按照免疫程序完成≧6周岁入学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学校当面告知学生家长尚未完成接种的疫苗种类,后续由各班老师继续跟踪接种情况。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
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方面
(1)开办企业实现了“一网通办”。新兴县全面推广“粤商通”APP应用,一大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2020年新兴县新登记市场主体4544户,其中通过网上办理1449户,办理率为31.89%。2021年1月起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的目标,扎实推进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工作,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全县新登记市场主体4354户,其中网上通过办理4354户,网办率达到100%。
(2)实行刻章“政府买单、企业免单”新模式,通过窗口指引、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将申请“免费刻章”的企业信息推送到指定的刻章企业,由刻章申请主体与在线刻章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生成订单、完成印章制作及领取。截至目前,共为企业、个体户刻章6245枚。
(3)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办事预约功能,提供企业开办业务窗口预约功能。在行政服务中心设有“开办企业全流程一窗口通办”窗口,为群众提供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税务发票申领等一窗式办理。
2.优化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
(1)精简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通过一窗受理窗口,简化收件材料,实现登记、住建、税务三个部门只收一套申请材料;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除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己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不动产查解封、抵押注销登记现场办结。
(2)已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在线支付等手段,实施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
(3)优化工程项目审批方面
从2020年6月起,新兴县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发放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统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2021年累计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91个。
3.加快企业获得水电气方面
(1)加快企业获得供水措施
新兴县规范用水报装流程,修改完善《新兴县供水管理中心用水报装指南》,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及时开通《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广东省电子证照部门业务应用套件》,有效改善报装渠道单一的局面,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县供水管理中心用水报装接入工改系统进行并联审批,相关部门申报的工程可直接推送到县供水管理中心用水报装管理系统审批。
(2)加快企业获得电力措施
进一步减少用电报装环节,实施“客户免填单”服务,受理人员打印信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从3个压减为2个;高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从5个分别压减为3个。
‚进一步提升用电便利度,持续提升线上服务水平,用户可通过“粤省事”、95598微信公众号、95598服务热线等远程渠道实现电力业务“指尖通办”,进一步“解放用户”。
(3)加快企业获得天然气措施
新兴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公司于2021年5月进驻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能同步向相关部门申请道路开挖、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实现“企业零跑腿”服务。
4.推进部门(单位)间协作方面
新兴县不动产登记已实现“一扇门、一窗受理、一次办成”的服务,已实现自然资源、公安、住建、税务、供水、供电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协同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已实现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服务平台对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非免疫规划疫苗货款结算不及时,涉及金额411.60万元
审计抽查某单位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货款结算情况,发现存在货款结算不及时的问题。2021年共验收入库疫苗72笔,其中,至审计时超过合同约定结算时间90天未支付货款23笔,涉及金额411.60万元。上述行为不符合《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粤卫规〔2020〕4号)四、(九)货款结算“疫苗采购单位需在非免疫规划疫苗验收后的90天内按购销合同的条款与成交疫苗持有人结清货款”的规定。
审计建议该单位应严格执行《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关于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结算疫苗款项。
(二)未将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持有人信息在预防接种公示栏中公开
审计抽查两个镇卫生院,发现在预防接种公示栏中,未将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持有人信息进行公开。不符合《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粤卫规〔2020〕4号)五(五)“接种单位要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价格、疫苗持有人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的规定。
审计建议两个镇卫生院应加强疫苗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持有人信息。
(三)尚未能实现在办理企业开办时,同步发放电子印章
截至审计时,新兴县未能实现在办理企业开办时,同步发放电子印章,原因是尚未建设有电子印章系统。
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加快电子印章系统建设速度,实现在办理企业开办时,同步发放电子印章。
(四)未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县住建局在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时,与前置环节相关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的审批尚未使用统一的系统进行收件、办理,造成未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不符合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19〕101号)一、(一)“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的规定。
审计建议县住建局应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责任,积极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同时加强与市工改办的沟通对接,尽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五)在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尚未建立以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
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未能建立“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发挥“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成果;暂未通过建设网络平台在市县镇三级实现划拨用地项目和出让用地项目策划生成的协同作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仍存在多环节、多层次、效率低的情况,原因是没有统一使用同一个系统进行统一收件、统一办理,导致数据不能及时推送共享。不符合关于印发《云浮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9〕20号)3.云浮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项行动方案 二、(二)“建立‘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充分发挥‘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成果,建立以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通过建设网络平台,在市县镇三级实现划拨用地项目和出让用地项目策划生成的协同作业。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在网络平台上并行操作,交换项目信息和部门意见,打破部门藩篱,解决建设项目生成存在多头管理、多环节、多层次、低效率的问题,……”的规定。
审计建议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应当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责任,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及早建立“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加快优化营商环境。
(六)新成工业园存在企业无法及时进驻的情况
至目前为止,有3家企业受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的影响,无法及时进驻到新成工业园,具体原因是园区道路建设工程未实施、未完成“三通一平”。
审计建议新成工业园管委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园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进驻到园区内,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系统存在未能打破数据壁垒、信息数据未能共享的情况
新兴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系统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未能共享的情况,原因是上级部门未能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之间、国垂和省垂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
审计建议县政数局应当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早日打破数据壁垒问题。
(八)存在未按要求实施竣工项目联合验收的情况
经审计抽查三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发现竣工验收存在各相关单位(如气象局、自然资源局等)分头验收的情况。不符合关于印发《云浮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数〔2019〕9号)三、优化营商环境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六是实行多图联审和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的规定。
审计建议县住建局应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责任,积极协调其他相关职能单位,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尽早实现竣工项目联合验收。
三、审计整改情况
新兴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22年6月底,审计累计查出问题12个,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12个问题中,有9个已经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其中:一是未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二是新成工业园存在企业无法及时进驻的情况;三是存在未按要求实施竣工项目联合验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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