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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6-05-04 10:25 来源:新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

新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县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直接经办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承担全县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参保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汇总编制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的财务报告;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查工作。

   (五)受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具体方法;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六)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七)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

(八)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经办业务。

(九)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核发业务。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8个正股级机构:办公室、财务股、保险关系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医疗待遇核发股、稽核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股、信息技术股。下属新兴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编制39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7人),现实有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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