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江整治簕竹河沙田至洞口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兴江整治簕竹河沙田至洞口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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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66-2913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新兴江整治簕竹河沙田至洞口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兴江整治簕竹河沙田至洞口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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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江整治簕竹河沙田至洞口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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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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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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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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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为簕竹河团院断面:(22°43'34.22"北;112°13'14.76"东),终点为良洞河电站断面:(22°43'31.15"北;112°10'32.65"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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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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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段总长6.50km,其中调顺河道岸线3.64km,护岸0.95km,其中包括:混凝土挡墙+干砌石护坡+植生毯护坡长度0.60km,混凝土挡墙+植生毯护坡长度0.15km,格宾石笼挡墙+植生毯护坡长度0.20km。工程总投资为12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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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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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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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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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运输设备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噪声、工程弃渣。
2、营运期:
本项目为河流整治工程,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污染物产生。
3、主要生态影响
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工程的施工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排水渠运营期不产生污染。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项目产生的运输扬尘、挖掘扬尘和机械和运输设备尾气,经湿式操作、洒水喷雾、冲洗车轮、及时清运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水环境
项目施工区冲洗废水做好工地的污水导流,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抑尘,对周围环境有影响不大。
(3)声环境
本项目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建设单位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及行驶路线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并采用有效的治理方法,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随施工期结束噪声也消失,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工程土弃渣交相关部门统一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破坏。因此环评报告建议施工方要保护好项目周围的原始生态,尽量把对生态的破坏降低到最低。施工期结束后注意生态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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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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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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