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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2023年涉农补贴领域资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28 17:36 来源: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

  一、农机购置补贴

  (一)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机具

  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品牌。

  (三)补贴方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四)操作程序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买机具后,到县农机总站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1、申请者为个人的,提供如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本人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者为组织的,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3、对于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1万元以上的机具,需提供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的支付凭证。

  4、实行牌证管理类的拖拉机、收割机,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5、对于购买安装类机具(如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灌设备、烘干机械、畜牧饲养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的申请者需要提供竣工确认书。

  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

  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三)报废条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报废技术条件,相关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为:拖拉机10年(小型)、15年(大中型)、拖拉机12年(履带);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水稻插秧机8年(手扶式)、10年(乘坐式);机动喷雾(粉)机10年机动脱粒机8年;饲料(草)粉碎机10年(≤18kW)、12年(>18kW);铡草机10年。补贴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四)操作程序

  1、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同时提交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和《农机报废补贴申请承诺书》。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新兴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

  2、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填写《报废农机拆解/销毁记录》,并由回收企业盖章、农机主管部门监销人签字确认。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者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以及《报废农机拆解/销毁记录》,保存期不少于3年。新兴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3、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新兴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由新兴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核对报废农机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在《确认表》上签字、盖章。

  4、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到新兴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填写《农机报废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及时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方式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拨付给机主。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范围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一年以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后,要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

  (三)申请程序

  每年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开始后,由种粮农民根据自身种粮面积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所在村对农户申报信息进行造册登记,并对申报对象、种植种类及面积进行核实,并将核查结果交由农户签字确认,形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对信息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补贴清册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乡镇将补贴信息清册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补贴信息报县财政局。补贴标准确定后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部门网站等有效途径公布补贴标准。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当年度补贴面积。

  (四)申报材料

  每年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开始后,由农户携带身份证、“一卡通”账户(折、卡号)直接向所在村提出申报,由村登记造册并进行核查、确定,最后农户签字确认,农户个人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6-2976740

  四、生猪良种补贴

  (一)补贴对象

  项目县(市、区)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养殖场(户)应不在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需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上备案。补贴场(户)的能繁母猪存栏规模标准,由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区情况研究确定。

  (二)申请材料

  1.2022年新兴县生猪良种补贴登记表

  2.畜禽养殖场(能繁母猪)一场一册表

  3.畜禽养殖场(能繁母猪)一猪一号登记造册表

  4.各镇统计人员现场核查的照片和视频

  (三)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发放给母猪养殖场(户)。

  (四)申请程序

  组织发动符合补贴条件的母猪养殖场(户),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递交书面申请,上报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数量及对应的母猪标识、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等情况,养殖场(户)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五、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一)补贴对象

  对本市辖区内,经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云浮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包括国家级、省级、云浮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进行贴息补助扶持。

  (经监测不合格,被取消云浮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在“信用广东”网站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的企业,以及经营异常的企业不能享受补助。)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企业要确保申报贷款贴息的凭证材料真实、完整。

  1.《云浮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

  2.提供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和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的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贷款合同(或协议)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或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用途证明。

  3.提供企业上述贴息时间内实付银行贷款利息清单或托管机构出具的付息通知单、银行转账单,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4.其他相关凭证材料(购销合同、收款凭证或转账记录等)。

  5.特定事项:

  (1)同一笔贷款在同一年度内已享受其他市直单位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不得再申请本通知的贷款贴息资金。

  (2)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贷款贴息统一由该企业申报,分别注明分公司、子公司的企业名称和贷款数量,并提供市场监管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与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资关系证明。

  (3)以个人名义和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出资或控股比例低于50%(含50%)的子公司的贷款不予贴息。

  (4)以上级集团公司名义内部转借给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使用的贷款不予贴息。

  (5)对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及到期未还贷款不予贴息。

  (三)申请程序

  贷款银行出具意见→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第三方评审单位或专家评审小组评审意见→联席会议审定意见。审批程序原则上要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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