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函
发布时间:
新财科教函〔2021〕21号
县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13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130.992万元,该项资金列入2021年度“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一般预算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我县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此函。
新兴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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