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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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深入
一是聚焦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学习计划,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以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23年4月,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2023年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一班)专题辅导报告会上,组织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重要历史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依法行政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023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为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明方向、明确目标。三是压实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组织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2023年度述法工作。2023年12月8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和车岗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作的2023年“述法”工作报告。四是加强法治建设领域督察督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制定出台《新兴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新兴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工作督察方案》等文件,对3个县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和3个乡镇(新城镇、车岗镇、东成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色。我县在2022年度的法治云浮考评中获得97.14分,全市排名第1名,考评等次优秀。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出台了新兴县人民政府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15次。开展了2期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次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组织全县1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在99%以上。二是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中县委、县政府分别聘请了3名和6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以优质法治服务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核关,完成“百千万工程”等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文件(协议)合法性审查623份(项),审查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确保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推动温氏集团成为首批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新城镇人民政府成为首批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四是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8件,其中不予受理29件,受理39件,办结33件。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水平。2023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6件,已结案13件。全年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8.5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7.5%,行政案件败诉率为3.17 %,实现“两降一升”。
(三)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3年完成第二批行政执法权下放901项,目前共调整下放综合执法权1157项。印发了《2023年新兴县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开展分领域培训,推进综合执法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发放执法证252个,注销执法证313个;出台了《县直执法部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乡镇与县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不断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积极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督导,形成了《关于新兴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时协调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堵点、难点问题,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政策。贯彻落实市“1+N”政策体系,推动各部门配套出台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等多项方案措施。在四个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公布本县第一批涉企检查清单61项,并同时执行市第二批涉企检查51项。二是持续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调整下放11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901项县级行政执法权,新增“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60件,6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超过4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可“跨省办理、省内通办、湾区通办”,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率位居全市首位,开办企业网办率走在全省前列。三是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深入实施“项目引建年”行动。我县继续入选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400强,连续5年入选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被评为2023年度县域高质量发展经典案例,县域经济发展潜力、经济综合发展力在全省各县(市)中分别位列第7位、第11位。
(五)坚持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高质量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73件、政协提案70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紧扣经济监督的定位,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2023年度,共开展审计项目21个,提出审计建议37条。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9件,其中,县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类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聚焦行政执法权下放乡镇政府后的法律适用、执法尺度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件,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扎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向社会公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各镇、各部门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及电子邮箱,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夯实法治基础,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2023年培育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村(社区)被评为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不断完善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3年,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和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00(场)次。2023年7月,我县在12348法网值班出勤率为100%,咨询服务量为1028人次,咨询量同比6月份翻了一番,需求响应排全省第一,跑出了新兴法律服务的“加速度”。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专项行动及“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着力构建预防化解“大矛盾+小纠纷”工作体系。加大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完成案件调解1165宗,调解成功1161宗,调解成功率99.66%。东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四是创新普法模式,提升普法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主动适应新媒体普法需求,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制作新兴“云普法”8期,线上有奖问答6期,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2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实现普法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普遍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尽管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市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堵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放权多、管事少”的局面仍未根本扭转,部分乡镇对于下放的执法权“不想接、接不住、用不好”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有待在实践中完善。三是法治人才支撑不足。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力量仍然比较薄弱,法治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整体水平不高,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岗位人员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和重点,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先导和示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兴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弱项、锻造长处优势,不断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新兴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化法治思维。严格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做到“出庭出声”“人到心到”。三是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发挥法治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具有新兴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
(二)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硬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保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深化“广东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研究解决执法重心下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按行业、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经典案例学习。加强执法队伍的传帮带,将更多优质新鲜血液充实到基层执法队伍中,确保执法不脱节不缺位。
(三)建强法治队伍,全面增强人才支撑
一要聚焦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能力,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要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14条措施,通过招录、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吸纳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推动公职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覆盖率。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部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政策理论培训和实务技能培训,提升公职律师能力水平。
新兴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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