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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新兴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7:22 来源: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字号: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新兴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新兴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关于制定新兴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拟定价格听证方案、成本测算情况、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 20日(星期一)下午:3:30

  地点: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二、拟定价格听证方案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等相关的规定,新兴县发改局通过对新兴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成本进行了成本测算,参照毗邻地区的价格水平,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定新兴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3套价格听证方案如下:

  方案一:

  1、30分钟内免费停车。

  2、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每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

  3、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5元/30分钟。

  4、22时至次日8时,最高收费6元。

  5、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6、最高计费按8小时计算, 24小时最高限价24元。

  7、对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方案二:

  1、30分钟内免费停车。

  2、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每小时收费标准为4元。

  3、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2元/30分钟。

  4、22时至次日8时,最高收费8元。

  5、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6、最高计费按8小时计算,24小时最高限价32元。

  7、对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方案三:

  1、30分钟内免费停车。

  2、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每小时收费标准为5元。

  3、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2.5元/30分钟。

  4、22时至次日8时,最高收费10元。

  5、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6、最高计费按8小时计算, 24小时最高限价40元。

  7、对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成本测算情况

  成本测算结果为每车位每天24.41元。

  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17人(以姓氏等笔画为序)

  曾西洪(居民消费者)

  曾广星(居民消费者)

  梁俊辉(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梁雄伟(居民消费者)

  黄锦钊(居民消费者)

  唐志忠(新兴县人大代表)

  杨丽芳(新兴县交通局)

  钟奇(深圳云游四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总经理)

  赵红(居民消费者)

  冼洁琼(居民消费者)

  欧焕坤(居民消费者)

  吴健英(新兴县司法局)

  陈桂沃(个体经营业主)

  李辉汉(企业主管)

  朱少雄(新兴县消费者委员会)

  冯文超(新兴县政协委员)

  王文强(超市商场主管)

  (二)听证人共3人

  梁伙明(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松坚(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李月香(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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