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办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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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2024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期限及地点
即日起,由申请人向拟申请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所在地镇政府应急办申请。
二、有效期限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
三、申办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满足《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府〔2018〕72号)《新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兴县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和许可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应急〔2023〕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周边环境情况表》(由所在地镇政府应急办提供)。
(二)申请人(与法人必须为同一人)身份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份)。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1份)。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申请表。(一式3份)
(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明。(一式3份)
新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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