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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兴江(新兴段)、集成河和廻龙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17:14 来源: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字号:


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兴江(新兴段)、

集成河和龙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新府〔202655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河道管理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调整新兴江(新兴段)、集成河和廻龙河部分河道管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

本公告涉及调整河道管理范围的河流为新兴江(新兴段)、集成河和廻龙河。

二、河道与堤防管理要求

(一)河道管理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2.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3.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4.设置拦河渔具;

5.弃置、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碍行洪或者污染水体的物体;

6.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二)堤防和护堤地管理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与防汛抢险无关的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其他说明

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兴江(新兴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1

2.新兴江(新兴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2

3.集成河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

4.龙河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

新兴县人民政府           

2026323日          


     

附件1

新兴江(新兴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1



附件2

新兴江(新兴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2



附件3

集成河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



附件4

龙河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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