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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新兴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 15:25 来源: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字号:

  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等文件要求,围绕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大豆、花生、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相对较高的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建设主体能推进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代表区域农业的发展方向,在当地具有代表性,对周边地区和粮食产业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申报项目单位应有明确的建设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依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的大户以及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且实际承担粮油生产成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情况良好。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服务网络健全,能有效地为农民提供农业专业服务;具备管护能力,能确保项目形成的资产长期发挥作用。

  (四)符合《2025年新兴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自愿申报。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增产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并组织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建设重点,择优选择品种和区域,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申报报送。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推荐申报范围。


  附件:1.2025年新兴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docx

        2.关于发布2025年新兴县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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