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新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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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新兴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新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我局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xxnyncj2979533@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并在邮件中备注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兴县新城镇文华路46号新兴县农业农村局,信函封面请注明“《新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新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2981068
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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