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兴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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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兴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新府〔2026〕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我县对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评估更新,现将《新兴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兴县2019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同时废止。本次更新成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相关资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和查询。
特此通告。
新兴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04A0新兴县2025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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