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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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相关文件: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财政支农奖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制定《新兴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2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6〕136号)。
(一)起草依据
1.《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2号)。
2.《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6〕136号)。
(二)参考文件
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县级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内容共十一条,主要内容是将县级现代特色农业项目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并予以实施。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切实按照《新兴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办法》,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我县县级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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