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兴县支持工业设计发展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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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支持工业设计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www.xinxing.gov.cn/xxxrmzf/zwgk/zfwj/content/post_1482093.html)
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为促进我县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企业工业设计水平,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制定《新兴县支持工业设计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制定的依据
(一)制订依据
1、《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21 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90号)
(二)参考依据
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禅府办〔2018〕41 号)
2、《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工信〔2019〕160号)
三、《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工业设计企业和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内容共九条。
第一条明确《暂行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是对工业设计的相关解释。
第三条是明确支持开展工业设计的对象要求、申报条件、扶持项目的奖励标准。
第四条至第五条明确支持项目的申报、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至第七条明确《暂行办法》扶持资金的预算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至第九条明确本《暂行办法》的施行日期、有效期及本管理办法的解释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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